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受理机构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22922066
传真号码:0371-22688916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A座1021房间
邮政编码:475000
电子邮箱:kfsfqgwh@163.com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371-22940569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海汇中心A座6007房间
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22941910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海汇中心A座8003房间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22941311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海汇中心B座5023房间
民政局
咨询电话:0371-25952731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7027房间
民族宗教事务局
咨询电话:0371-22940002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A座8020房间
司法局
咨询电话:0371-22940148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9022房间
财政局
咨询电话:0371-22941266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A座5005房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71-22941437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A座4010房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371-22940856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A座1401房间
城市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1-23869589
通信地址:汉兴路157号412房间
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371-23892198
通信地址:西关北街187号二楼
商务局
咨询电话:0371-23856860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5017房间
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371-23689129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8011房间
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371-22688099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10楼1002房间
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0371-23832226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一楼204房间
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1-22941185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9011房间
审计局
咨询电话:0371-22941559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A座6028房间
统计局
咨询电话:0371-22940638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8003房间
金融工作局
咨询电话:0371-23850854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南海汇中心B座7023房间
信访局
咨询电话:0371-22940601
通信地址:集英街与金耀路交叉口社情民意服务中心大厅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1-22920026
通信地址:八大街与安顺路向海汇中心B座8016
水稻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23813591
邮箱:shuidaoxiang@163.com
通信地址:开封市龙亭区堤角村204号
西湖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371-23851665
邮箱:kfqxqb@126.com
通信地址:开封市汉兴路与七大街交叉路口开封日报社7楼707室
金耀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371-23858680
邮箱:xijiaozhengfuban@163.com
通信地址:开封市示范区万胜路1号金耀街道办事处院内北楼二楼208
杏花营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371-23111026
邮箱:xhydzb2008@163.com,
通信地址:杏花营镇榆杏大道180号。党政办房间号镇政府北楼205
城西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371—23932979
邮箱:cxbscdzb@163.com
通信地址:开封市示范区汉兴路39号东楼201
国营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农场
咨询电话:0371-23125282
邮箱:xhyncbgs@163.com
通信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杏花营农场农垦路80号东楼102房间
梁苑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371-22945200
邮箱:lybscbgs@126.com
通信地址:开封市西关北街6号南二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三)申请答复
本单位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