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政[202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废止《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拼抢“开门红”四项经济运行机制的通知》(汴政办〔2023〕8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汴政2023—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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