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22 信息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

汴政[202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废止《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拼抢“开门红”四项经济运行机制的通知》(汴政办〔2023〕8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汴政2023—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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