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3 信息来源:开封示范区 字体:

一、出台背景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开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下简称《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结合新颁布的国家、省级层面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分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责任奖惩、附则、附件等十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三)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明确区、乡、场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等工作机制。

(四)应急响应:明确示范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条件及行动。

(五) 恢复重建: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各项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六)应急保障:明确各级各类应急人员职责。

(七)预案管理:明确总体预案、各专项预案编制原则。

(八)责任奖惩:明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九)附则:明确区、乡、场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职责,要求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

(十)附件:突发事件应对指挥体系及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

三、出台意义

《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高效处置各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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