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示范区要闻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17 信息来源:开封示范区 字体:

4月15日下午,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落实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区党工委书记王彦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上来,紧密结合全区实际,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紧扣目标任务,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足理论系统,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学。要抓好警示教育,充分挖掘全区廉政资源,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分级分类开展党纪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矫正思想和行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全区上下要认真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推进,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压实工作责任,区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各级各单位党(工)委(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要坚持从严从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结合转化,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示范区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凝心聚力建设现代化示范区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中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区党工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的通知》。(示范区融媒体中心:侯淼)

版权所有: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办公室办公电话: 23929226     传真: 0371-23877971     政府网站标识码: 4102900004     豫ICP备2023014082号
豫公网安备 41021102000173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7 0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