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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活动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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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部署

2021年以来,示范区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等创建示范活动

二、工作举措

一是认真部署,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展开。结合示范区实际,拟定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重点、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将创建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示范区认真指导争创事项,对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标准,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的方式,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解,并面向相关单位开展现场培训指导,找出存在问题。2021年11月,多次到宋城街道办事处现场指导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22年12月14日示范区组织金耀街道、水稻乡人民政府、区卫健委参加示范点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线上进行。

二是强化座谈交流,确保创建质量。2023年1月10日在金耀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争创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结对帮扶座谈会”,通过现场辅导、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深入细致地对标指导,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推动金耀街道办事处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新发展

三是强化培育指导,对照弥补工作短板。示范区在各种创建活动中,对照示范单位创建目标要求,逐条分点寻找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足并改进,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3年1月30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指导工作,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开展涉重组示范点验收。2021年,依据《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服务型行政执法第六批示范点和涉重组示范点的通知》(汴法政办〔2021〕43号)、《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直部门推荐申报的开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第六批示范点和涉重组示范点培育验收的通知》(汴法政办〔2021〕44号)要求,按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测试、实地查看进行评估打分,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顺利通过实地验收环节,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

三、工作成效

2021年以来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1年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被评为“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2022年示范区宋城街道被评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22年示范区金耀街道被评为“开封市第七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2022年示范区水稻乡政府被评为“开封市第七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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