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服务保障民生的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努力为社会群众提供均等化、普惠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月23日,开封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对202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的通报》(汴司〔2023〕3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202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规范平台建设,多层互补落实普惠服务。一是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建成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08个,形成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各乡(场)、街道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微信平台建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平台框架下,升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等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三是推动网络平台建设优化升级。引入10台无人律所设备,放置在自贸区政务服务大厅、8个司法所,群众只需刷二代身份证或微信扫码即可登录,可随时按照自己的需求与平台上的数万多名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切实解决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大法律援助,多元互动强化均等服务。一是开展法治宣传。围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五治融合”等主题,开展“送法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宣传,加大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二是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区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均设有值班律师,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通知辩护案件指派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三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严格落实该群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的要求,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四是建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办理协作机制,在通知、指派、阅卷、会见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手续和审批流程;与示范区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建立法律援助受理协作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的维权案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2022年示范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0件,其中刑事案件171件,民事案件138件,法律帮助、认罪认罚321件。五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全流程监督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质量考核,每月定期对归档卷宗进行质量评估、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三、强化人民调解,多维互联化解法律纠纷。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成立示范区人民调解中心,8个乡(场)、街道办事处、108个社区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初步建成了“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二是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成立信访事项、婚姻家庭、诉调联动中心等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以来,各调委会调解成功率均达98%以上。金明池公调中心成为我市公调工作的样板。三是成立“诉调联动中心”。建立四个调解团队同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每月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为群众、为法院大大减少了诉讼成本,“诉调对接”工作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