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着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发挥,有效提高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安排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示范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先后印发了《示范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示范区人民法院、示范区司法局诉调联动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工作举措
一是全方位推进职能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人民调解作为“三调联动”的重要基础,根据《人民调解法》《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等相关文件,做好8个乡场街道、10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在金明池、梁苑、城西、杏花营街道派出所设立公调中心,形成公安机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等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联合调解模式。
二是助推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强化行政调解政策措施。为全面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示范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调解行为,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着力推进“诉调对接”。制定《示范区人民法院、示范区司法局诉调联动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规范了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具体步骤和责任分工,采取每月一考评与“以案定补”工作制度,根据案件难易程度不同发放补贴,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工作成效
全区建立8个乡镇街道、10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公调对接中心、1个诉调对接中心,2022年共排查化解3119起矛盾纠纷,其中接收公安移交调解151件,法院诉前调解220件,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