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工作的情况说明
一、安排部署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我区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示范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章立制。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及各单位职能职责,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公示,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全面履行与法定职权相对应行政执法责任事项,做到权力依法有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二)程序合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事项,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严格案卷制作,规范程序文书、文书完整无缺项,及时归档行政处罚案卷并集中保管。
(三)加强监管。根据“双随机、已公开”工作要求,对照“互联网+监管”清单,梳理各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开展检查,如根据工作需要对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提前在网站公示。
(四)专项检查。示范区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行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规范文明严格行政执法。
三、工作成效
截止目前,我区无错案情况发生,不存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情形。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