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汴发﹝2014﹞21号)精神,金明区已经撤销。原金明区管辖范围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管,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定位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需要市委、市政府充分授权,才能依法依规行使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职能。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5﹞100号)精神,示范区不在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范围。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编办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