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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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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

二、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项目储备库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补贴内容:

1.购置农机具、农产品烘干、仓储、清选包装、检测等设备设施。

2.建设果园、鱼塘、养殖场、生产基地等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

3.购买财务管理软件等。

4.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财务管理等服务。

5.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和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申请专利商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制度,实行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

补贴方式: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

补贴标准:根据市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政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储备库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合作社不低于5家,家庭农场不低于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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