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龙土预公告〔2023〕第6号
为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一:一大街(复兴大道-北外环路);
地块二:学中路(复兴大道-学东路);
地块三:附一大街(一大街-复兴大道);
地块四:两中心规划路(五大街-六大街);
地块五:示范区法检两院西规划路(汉兴路-H号路);
地块六:金丰苑中路(东陈庄村-夷山大街);
地块七:永威东街(站前南路-职教路);
地块八:复兴大道(附一大街-五大街);
地块九:七大街(宋城路-魏都路);
地块十:中央大道西路(宋城路-魏都路)。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杏花营镇人民政府、西郊乡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水稻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属物、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