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普法宣传,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一)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与支部党建总体布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执法规范等重点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与生态环保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强化政治理论与法治学习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系统学习《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业务培训、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用法,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
(三)深化党风廉政与纪律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聚焦执法审批、监管检查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约束,坚决杜绝违规执法、人情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依法履职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法治守护生态环境质量
(一)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依法管控、精准治污,针对夏季臭氧、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时段,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94家企业进行核查,并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严格移动源污染监管,依法开展加油站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推动企业在线监控稳定联网。依法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规范企业环保绩效评价与分类管理,以法治手段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抓住关键,稳步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依法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对涉水企业开展监督帮扶与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深化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推进黄河湿地保护与绿盾专项行动,严格查处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筑牢流域生态法治防线。
(三)稳扎稳打,扎实做好土壤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完成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监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严格危险废物法治化管理,开展危废规范化检查与分类监管,完成辖区内104家产废单位自查并提交评估情况,依法防范环境风险。开展5次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落实送政策、送服务入企。依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推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法治化、常态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严格执法资格与程序管理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等全流程,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正当、依据准确、裁量规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效能
推行服务型执法、非现场监管、柔性执法,将“双随机、一公开”与移动执法APP、在线监控、无人机等手段结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扎实开展一体化执法、排污许可检查、清废行动等专项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督与能力建设
健全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行为督查,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业务比武、案例研讨,学习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新规,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与实战能力。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精准开展法治宣传
以“国家宪法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为契机,开展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面向企业、群众解读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
(二)健全普法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将普法宣传与日常监管、执法服务深度融合,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宣传、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拓宽普法宣传渠道
利用线上平台、政务公开、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扩大普法覆盖面,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群众主动护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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