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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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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办公室各项工作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现将2025年度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多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培训研讨会等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转变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任务举措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办公室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

(二)健全完善制度,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水平。2025年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守“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件要求,形成《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依法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核的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促进行政决策更加规范化和民主化。二是以高质效合法性审查,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规范性文件、重要涉法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2025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涉法文件58件,协议69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和科学运用,规范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方面作用,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

(三)聚焦关键重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规范办会、办事流程,在筹备各类会议时,依法依规安排会议议程、组织会议讨论、形成会议决议,保障会议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开质量。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公告栏、议事场所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畅通申请渠道,更新《依申请公开流程》相关要素,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保障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把握其真实需求,依法、精准、高效地作出答复。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件,线上76件,线下28件,已办结9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群众满意度较高。三是严格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强化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争议实质化解。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增强行政机关领导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度,以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名义为被告的案件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出庭必出声,争取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五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力度,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质效。2025年,共收行政复议申请49件,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7件,不予受理2件,案中调解和解结案7件。在案件办理全流程、各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调解力度,让更多的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二、存在的问题

(一)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尚有不足面对新形势下基层治理、行政争议化解、涉法事务处置等复杂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用法理逻辑破解难题、用法治方式推动落实的能力仍有欠缺。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主动用法治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够强,在处理疑难复杂事项时,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普法方式有待创新,普法效果不够明显。普法宣传仍以传统形式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鲜活,分众化、精准化普法开展不足,面向群众、企业、年轻群体的普法吸引力不强。新媒体普法运用不够充分,以案释法、情景普法等接地气的方式较少,普法覆盖面、渗透力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未能充分达到入脑入心的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制定年度法治学习专项计划,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必修课,按照线下+线上相结合,坚持常态学法,在审议重要文件、处理复杂事务、部署重点工作时,注重法治风险评估,邀请法律顾问或法制机构人员提前介入,养成遇事找法、决策依法的坚定习惯。

创新普法方式,在增强宣传实效上精准发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实施精准普法计划,针对文秘、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不同岗位特点,分类编制法治应知应会手册,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探索精准化、常态化、差异化的普法路径,切实推动法律从文本走向生活、从纸面走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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