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示范区卫健委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卫生健康决策、执行、服务、监督全过程,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执法规范、政务服务与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压紧压实。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委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促学,主持委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系统部署全系统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同时,狠抓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委12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线上换证考试,6人次参加省市线下专业培训,并对辖区100余名助理卫生监督员及信息员进行了业务轮训,有效夯实了基层法治建设根基,推进了卫生健康法治一体化进程。
(二)深化普法宣传,卫生健康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展板宣传、电子屏滚动、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普及卫生健康法律知识。聚焦医德医风建设,组织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明确各级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实现整治工作全覆盖。高度重视医务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全区967名卫生技术人员圆满完成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及医师定期考核任务,依法执业意识显著增强。
(三)规范权力运行,行业依法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一是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健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把关作用。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9次,审查重要文件及合同6份,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1次,确保了各项决策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完成国家及省级抽检任务227家,受理群众投诉186件并全部妥善处置。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专项执法检查,共监管公共场所950余家、医疗机构37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10件,结案7件,收缴罚没款13.1万余元。积极推广运用智能办案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与案卷评查制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得到省、市高度肯定,入选河南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2卷、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优秀案卷3卷。三是矛盾纠纷化解有力有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隐患排查与患者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医患纠纷化解领导小组,实行定期研判和清单销号制度。全年接收并成功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59条,有力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四是政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办理,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高效办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各类事项3300余件。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办事流程及监管结果,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在年度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中荣获开封市团体二等奖,依法行政工作再获新佳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和薄弱环节。
一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全区被监管单位超过2000家,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水、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等多个专业领域,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有限且知识结构相对老化,难以完全适应繁重且专业性强的综合监管任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作为基层执法的重要补充力量,部分协管员在职责落实、巡查专业性及信息上报及时性方面仍存在短板,尚未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网底监管中的前哨作用。
三是重点领域监管难度依然较大。“三小门店”、小型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等经营单位体量小、流动性强,部分经营者依法合规意识不强,亮证经营、消毒设施配备、健康证持证上岗等问题存在整治后反弹现象。此外,医疗美容等新兴领域部分隐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难度较大,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突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继续将法治建设摆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督促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大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督中的应用力度,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肃追责。
(三)进一步深化普法教育与能力建设。带头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与执法人员轮训,着力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持续夯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
2026年,示范区卫健委将以更坚定的法治信仰、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推动示范区卫生健康事业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豫公网安备 41021102000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