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委立足卫生健康工作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上级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委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升卫健系统法治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重点,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系列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学法同步推进。2023年,委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平台学习576学时(人均32学时),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行政执法和专业法线上培训12人次、线下培训5人次,按时参加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测试大比武2次(24人次),法律知识三类人员周测试全部参加(9次),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比武每日一练;对辖区内7个卫生监督工作站的助理卫生监督员及信息员共开展专业培训2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有效提升助理监督员业务素质;组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10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
(二)积极组织委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知识,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法治观念,争做守法合格公民。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法治观念贯穿工作实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自觉性。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发布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提供资料清单及模板、办理时限、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并在自贸区行政服务窗口提供纸质办理指南,许可事项、行政检查和处罚决定按要求及时公示;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任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便捷化、数据采集客观化、数据互联互通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形成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可随意删改的电子数据存储方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平、文明执法,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2023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维持案件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做好行政服务、行政执法事项向县区下放,认真开展学习培训;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按全省要求及时维护和纠正系统信息,推进医疗机构、医师电子证照申领;定期维护更新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公开部门权力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所需材料等信息,实行全程透明服务;公开承诺办结时限低于法定时限一半以上。2023年共办结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4户、变更14户、中医备案诊所1户、注销1户,校验110余户;放射诊疗职业病危害预评4户,控评、竣工验收和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3户;医师注册63人、变更220人、医师多机构备案80人;护士变更223人、延续130人;公共场所许可新发326户、变更17户、注销16户、延续18户;二次供水单位新发8户;指导医疗机构进行首次注册护士的培训和考核,本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办理98人。
(五)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2023年续聘我市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遇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在发挥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坚持实体和程序“两手抓”,促进具体事项运作的实体和程序“双合规”。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目前,我区需监管公共场所12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300余家。我委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对辖区内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样品抽检,针对发现问题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抽查10%的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并对监督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对12家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行动,确保疫苗预防接种全过程安全。二是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2家、生活美容场所68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专项检查表12份。三是对承诺制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160余家,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立即整改。四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共检查100余家次。五是按照《开封市文旅市场住宿业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住宿业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六是开展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10家医疗机构。
在投诉举报与案件查处方面,2023年共受理群众投诉、舆情58件,均按规定调查处理并回复。使用智能办案系统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6件,结案33件,收缴罚没款246852.64元,未结案件按法定程序办理中。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抽取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共180家,市“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抽取同类项目共163家,已全部完成监督任务。完成第三季度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跨部门联合抽检工作,并完成我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
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面,制作公示版面400块、各类标识1000余张,排查“三小”门店600余家次。制作卫生监督简报20期,上报工作动态宣传24篇,新闻报道共计10篇。
同时,委医政科特邀开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庆莲老师开展如何规避医疗风险专题讲座,从依法依规、案件分析、责任划分、病例规范、沟通技巧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提升工作人员调解、沟通能力。为保障调解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我委组建了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两个咨询专家库,全年行政调解医患纠纷30余起。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数量少。在执法过程中面临执法任务重、执法人员少的情况。
(二)执法车辆少,仅有一辆2007年国家装备的执法车辆,我区区域面积大,监管单位分散,无法满足正常的执法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实施方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前台+后台”服务模式,实行“一口受理、一窗通办”;做好职权下放承接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设,按照省案卷评查标准,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力争杜绝行政败诉案件;加强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加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与行政监察机构的联动机制;畅通行政法定途径,按照职责清单依法分类,将信访问题导入法定途径,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持续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拓展社会办医空间,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节点实施诊所备案许可和监管;优化医疗机构校验服务,重点审查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支持社会办医之间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与医联体开展横向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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