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就业见习单位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单位申请、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受理考察、审核公示的程序,拟认定开封市社保中心示范区分中心、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妇幼保健院为我区就业见习单位,享受政策时间自2025年8月开始。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6日。如有异议,可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0371-22940586 邮箱:sfqgjzx@163.com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