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是一级行政单位,主管全区卫生健康管理相关工作。内设办公室、党办、财务科、纪检监察科、人事科、药政医政科、中医科、疾控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保健科、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审批科、老龄工作科、职业病健康执法科、药具站、扶贫办、应急办、项目办、卫生监督所、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爱国卫生指导中心等22个科室,下设机构0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疾病控制中心、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妇幼保健院、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郊乡卫生院、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卫生院、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卫生院、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农场卫生院。参公单位1个,差供单位6个。局机关行政编制59名,在职人员59名,离退休人员33名。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卫健委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卫健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能够较好地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低,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示范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示范区卫健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积极整改。
豫公网安备 41021102000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