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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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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统计局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23日)

区党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汴政〔2023〕21号)和《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汴示范管文2023〕32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4百余名普查人员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普查全面摸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五年来我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全面评价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情况。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经济普查工作从2023年5月开始,历时两年,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研制、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强化普查组织保障工作。区管委会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为全重点任务,成立了由29直部门和单位参与,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责任。各级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参照国家、省级普查方案,结合示范区实际,为普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实行普查员工作日志,使普查数据有据可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各级联动审核普查数据,全方位做好数据监测分析,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及时核实消除数据差错,严格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确保过程数据质量。

(三)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全15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首次运用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减轻填报难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为全省编制投入产出表提供基础性调查资料。

(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整合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合并生成底册信息,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932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742个,增长55.3%;产业活动单位20280个;个体经营户25068个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520个,占29.1%;建筑业2987个,占15.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884个,占15.2%

按区域分,位居前三位的乡(场)、办事处是:西湖办事处6633个,占35.0%;金明池办事处4227个,占22.3%;金耀办事处3726个,占19.7%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459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7370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7683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36912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897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2900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7960人,占16.0%;批发和零售业23181人,占13.3%;建筑业20485人,占11.7%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乡(场)、办事处是:西湖办事处51612人,29.6%;金明池办事处4892028.0%;金耀办事处3208118.4%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14.2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7.74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06.46亿元。从负债看,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29.8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32.37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97.45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068.5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553.90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514.69亿元。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413个,从业人员9629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36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224人,营业收入0.50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3个,从业人员446人,营业收入1.66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994个,从业人员7358人,营业收入49.50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303个,从业人员1601人,营业收入4.70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全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1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363人年,R&D经费支出5.21亿元。

总体来看,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党工委委、区管委会工作要求,推动统计改革任务落实,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发挥普查数据价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绚丽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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