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就业见习单位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就业〔2013〕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工作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以及《关于实施河南省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4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单位申请、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受理考察、审核公示的程序,拟认定河南斯麦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封鑫源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区就业见习单位,享受政策时间自2023年11月开始。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1月6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可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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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